對於在洛杉磯租房的租客來說,即將到來的 4 月 1 日絕對是一個需要記住的大日子,因為大家期待已久的加州租房新法規即將正式生效,為租客提供更完善的權益保障。
這項由州長 Gavin Newsom 簽署的 SB 611 法案,將明確禁止房東收取某些額外費用,確保租客不再因為一些不合理的收費而承擔額外的經濟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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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費用通通禁止收取

房東不得向租客收取「通知送達費」
過去,某些房東會在發送租約終止通知時,向租客收取額外費用。但從 4 月 1 日開始,房東或租賃代理不得再對租客收取任何有關「送達、張貼或傳遞終止租約通知」的費用。
支付租金與押金不得額外收費
有些房東會因租客使用支票支付租金或押金而收取額外費用,這樣的行為也將被明確禁止。
押金不得超過一個月租金,除非特殊情況
根據新規定,房東不能要求租客支付超過一個月租金的押金,只有在某些特殊情況之下,例如租客的信用評分較低或租屋歷史不佳,房東可以以此為由要求更高的押金,但必須提供書面說明。
另外,如果房東若對軍人租客收取高於廣告價格的押金,也必須解釋原因,並在租客按時支付六個月租金後退還多收的押金。
AB 2801 將規範押金扣除

除了 SB 611,新法案 AB 2801 也將在 4 月 1 日起生效,進一步規範房東對押金的使用。這個法案規定房東必須拍攝出租房屋的照片,並且在租客入住前與退租後記錄房屋狀況,以作為押金扣除的依據。
再來,房東只能扣除押金來支付「必要的修繕費用」,例如門損壞、水管漏水導致的結構性損傷等,而不能因為一般性的磨損而扣款。也就是說,「正常磨損」不能計入押金扣除,例如牆上的小釘孔、油漆褪色、地板刮痕、水槽輕微刮痕、櫥櫃把手鬆動等,都不能作為房東扣除押金的理由。
租客信用評分新規定
最後,另一項新規定將賦予租客選擇向信用報告機構提交租金支付記錄的權利。這意味著,如果租客按時支付租金,他們可以要求將這些紀錄納入信用評分,從而提升信用狀況,未來在租房或貸款時更具優勢。
這些新法規的實施,無疑將對加州租房市場帶來影響。對於租客來說,這意味著更多的透明度與保障,減少不合理收費的風險;而對於房東來說,則需要調整經營方式,確保租賃流程符合新規範。
隨著 4 月 1 日的臨近,無論是租客還是房東,都建議大家要提前了解新法規的細節,以免影響租賃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