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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距上班被公司要求全天開鏡頭 員工婉拒這項要求 卻意外丟了工作?!到底發生了甚麼事情? - 洛杉磯週報 - 亞洲版

自從疫情爆發之後,整個世界的上班模式都在迅速改變,越來越多公司開始慢慢接受遠距上班的概念,但是有一間叫做Chetu Inc 軟體開發公司的荷蘭分公司,為了確保員工在家真的有在上班,居然要求員工全天都得開鏡頭,以示出席。這麼不相信員工的舉動,讓這名叫做 Diessen 的員工非常不滿,他以「一整天受監控感覺不舒服」為理由拒絕公司要求,沒想到卻被公司炒了。

Diessen不開心自己無緣無故被炒魷魚,決定上法院告這家公司,最終勝訴獲得 7 萬 5000 歐元的賠償金。總公司在美國的 Chetu Inc 荷蘭分公司也因此關閉了。

人在荷蘭遠距上班的Diessen,他當時是奉命參加公司網路培訓課程,被要求必須全天開啟鏡頭,並分享電腦螢幕畫面。但他認為這種要求有些過分,一整天都開鏡頭覺得不自在,且有種隱私受到侵犯的感覺。他並沒有說「不想工作」等原因,況且他仍然會分享電腦螢幕畫面,但他卻遭公司方以「拒絕工作」及「違抗命令」的理由被解雇。

Chetu Inc 則回應表示,他們認為要求遠距上班員工全程開啟鏡頭,就好像是員工在辦公室上班受到上司監控一樣的道理,所以才裁定 Diessen 是「拒絕工作」。不過這個說法在歐洲似乎有點不太站得住腳,因為根據歐洲法律,雇主必須在遵循嚴格條件的前提下,才能監控員工上班狀況。總而言之,Chetu Inc是穩穩得輸了這場官司,還得賠償一堆賠償金及律師費等等共7萬 5,000 歐元。

如果把這整件事情搬到美國來看,到底又會發生甚麼樣的事呢?根據 TechCrunch 報導的分析指出,如果同樣的事情發生在美國任何地點上班的員工身上,根據美國的法律,勞資雙方都屬於自願關係,也就是說員工自願到這家公司上班,公司也自願聘用這名員工,所以假設員工不配合雇主全天開起鏡頭的要求,其實是可以自行辭職的,而雇主也有權解聘這名員工。

這就意味著,上述事情若在美國發生,也許這名員工告上法院也無法獲得賠償金。所以住在美國正在遠距上班的你們,還是乖乖的盡量達到公司規定及要求,如果覺得要求不合理的話,那你也可以隨時閃人,另尋他路,No hard feel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