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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 11 月 11 日要開始執行「日光停車法」,以後「這樣停車」最高罰 40 元! - 洛杉磯週報 - 亞洲版

各位開車的朋友們注意了!從 2024 年 11 月 11 日開始,加州將正式對違反「日光停車法」(Daylight Law)的車輛發出書面警告。

如果將車輛停放在距離任何人行橫道(包括有標線和無標線)20 英尺以內的地方,尤其是在車流的行駛方向上,就可能收到警告,正式的罰單將於 2025 年 1 月 1 日開始發出,違規者將面臨 40 美元起的罰款。

日光停車法為什麼更安全?

為什麼日光停車法可以更保障行人的安全呢?

答案是因為日光停車所騰出的空間能讓行人和駕駛人更清楚地看到對方,這樣的設置有助於避免停放的車輛遮擋到雙方視線,使行人能夠在走出路緣時更容易被駕駛人看到,也進一步提升路口的安全性,這也對那些身高不足的兒童尤為重要。

其實,加州交通部已經在許多繁忙或是高事故率的路口劃定紅色禁停線,如果想要避免收到警告或者罰單,大家需要注意將車輛停在距離人行道至少 20 英尺(約一個車身長度)之外的地方;若路緣已經有紅線,則直接遵循紅線停車限制就可以。

舊金山重大事故有 68% 跟交通路口相關

在加州的日光停車法正式通過前,加州是少數未在路口實施日光停車的州之一,1926 年頒布的美國《統一交通法規》早已規定,在距離路口 25 英尺內禁止停車,後來才修改為 20 英尺。許多國家也採用類似規定,禁止在距離路口 5 公尺(約 16 英尺)內停車。

舊金山市議會早在 2019 年就通過決議,敦促交通管理局制定日光停車計劃,系統性地在高事故率路口角落實施停車限制,根據官方,雖然這類街道僅占全市街道的 12%,卻跟 68% 的重大和致命交通事故相關。

如今,加州正式成為實行日光停車規定的州之一,下次記得在路口附近停車時要注意,除非有紅線或停車標誌,否則需在車輛與前方人行橫道之間留出約一個車長的空間,以免吃上罰單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