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保障人民權益,正義伸張均在法庭 一分高下,繼先前太平洋航線集體訴訟案後獲賠償後,我們又有機會申請好康啦!
谷歌此番觸法,是肇因於他們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擅自與第三方網站分享使用者的搜尋資訊,進而惹上官司。他們自知勝算不高,所以就此案件尋求和解。儘管谷歌依舊否認有關分享資訊的指控,且強調和解不代表承認有違法行為。無論如何,案件是針對在2006年10月26日至2013年9月30日期間,曾使用谷歌引擎並點擊搜尋結果的人(誰沒用過啊?),均被納入和解對象,所以現在閱讀文章的你,只要在 2006 年10月到2013年9月間你曾造訪「谷歌大神」(Google),就可以獲得這筆高達 2300 萬美元的和解金的一部分!
五分鐘手把手教你申請和解金
首先,你得在今年7月31日前決定是否參與集體訴訟。你可以訪問 refererheadersettlement.com 網站,裡面有對案情的詳細解釋,以及你該有的權利,並且可讓你進入申請程序。
第二件事,你必須先註冊,以獲得集體訴訟成員號碼(Class Member ID)。只需填入個人資料和有效的電子郵件,並於送發之前點方塊證明自己不是「機器人」。
接著,去到自己的個人電郵裡面找到那封註冊信,把號碼複製剪貼於「提交索賠申請表」,再次填寫個人的資料與聯絡方式,正式向 Google 提出你的索賠,申請就結束啦。
最後就是進入索賠領款的認證程序,你有幾種方式獲得賠款,包括萬事達卡(Mastercard)的預付卡、Paypal、Vemo、Zelle等,最後還會拿到一組 Payment Verification 碼,就算完成整套程序,我自己用智慧手機走過一次大約五分鐘而已,非常地簡單。
申請後可以拿到多少索賠金?
算下來,每一位被批准索賠的人,將會分得約 7.70 美元的金額。請不要小看這筆錢,至少夠你去麥當勞之類的速食店買一份套餐,若夫妻兩人加起來等於一倍,連同闔家大小說不定能去餐館點個外賣,有谷歌招待何樂而不為呢?本案和解的最終批准聽證會,將定於10月12日舉行,現在是等反對和解的谷歌使用者在7月31日以前,向法院遞交書面報告表達不贊成的理由,控方還可在法庭就問題發言,所以後續還有得看。